保持我们的水不含杀虫剂
防止农药污染,在保护人类和地球的同时实现“零污染”。(图片来源:EurEau)
微污染物是人为和自然来源的有机或矿物污染物,对水生环境产生相当大的毒理学问题。它们在水中的浓度很低,从每升微克到纳克不等。其中一类污染物是农药。
农药是防止、破坏或控制有害生物("害虫")或疾病的物质,或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保护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物质,如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灭鼠剂、生长调节剂、驱蚊剂等。
我们一致认为,以公平的价格为所有人提供足够的粮食至关重要。然而,水也是如此。水供应商需要保护水资源,以实现用水权,从而使饮用水既安全又负担得起。
根据欧洲环境局(EEA)的数据,2013年至2019年期间,在所有地表水(河流、湖泊)监测点中,多达30%的一种或多种农药被检测出超过有效阈值。
农业被认为是抽取饮用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农药的最大贡献者,通过应用、径流或不正确的处置。农药及其代谢物和转化产物对饮用水资源(河流、湖泊、含水层)的质量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饮用水经营者不得不越来越多地采用昂贵和能源密集型的额外处理方法,而成本则由消费者承担。
我们需要明确:这不是饮用水运营商是否有能力处理任何类型的原始水的问题,而是真正的问题:“作为一个社会,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是喜欢最自然的成分的饮用水,还是高度处理和加工产品,有大量的碳排放?”
Farm2Fork (F2F)战略宣布对《农药可持续使用指令》(SUD)进行评估。
TFEU第191.2条所规定的原则,即预防原则,即应采取预防行动和应优先从源头纠正环境损害的原则,以及污染者自付原则,不仅必须指导欧盟的环境政策,而且必须指导所有绿色协议的战略。
为了履行水务部门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的使命,保护饮用水资源至关重要,尽管在现行立法中采取了保护水环境和饮用水的具体措施,但会员国未能履行这一使命。在过去十年中,自来水公司并没有发现饮用水中农药的存在和浓度有显著下降。在某些地区,浓度甚至还在增加。
这就是为什么饮用水运营商完全支持F2F战略的雄心壮志,以及委员会提出的到2030年将农药使用量减少至少50%的目标。
我们还强调,必须根据新的《饮用水指令》的规定,大幅度减少在饮用水集水区使用这些化学品,该指令要求主管当局进行风险评估和评估,并采取预防措施,把缓解措施作为最后的手段。由于地下水污染长期存在,这对保护用于提取饮用水的地下水尤为重要。
在《南德意志》修订的背景下,国家行动计划(nap)与《水框架指令》中的流域管理计划和《联合行动计划》的战略计划保持一致至关重要。
为了能够实施《饮用水指令》(DWD),水务经营者认为,提高农药应用数据的可获得性、粒度、透明度和可获取性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数据包括农业单位/农田/作物:这对于在饮用水资源和饮用水提取方面正确实施基于风险的方法至关重要。
新的法规必须考虑“敏感地区”任何在水框架指令(WFD)下的保护区,包括根据WFD第7(3)条建立的安全区,并通过实施新的饮用水指令进行修改。
适当大小的缓冲区必须确保有效的保护,根据农药的性质和当地条件。
同时,我们赞赏优先考虑和扩大实施综合虫害管理的意图,并给予专业用户足够的义务。
如果尽管如此,这些保护饮用水资源的措施失效,而必须在饮用水生产一级采取额外措施来保护人类健康,那么,应一贯地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包括通过扩大生产者责任。
执行现行《植物保护产品条例》的规定也是至关重要的,该条例要求成员国在水资源中的农药活性物质浓度超过水法规定的目标时,审查其授权。我们呼吁欧盟机构根据《零污染行动计划》立法。这样做将对保护人类和地球的子孙后代大有裨益。
来源:EurEau